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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医药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15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为使《若干措施》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4月20日至5月20日。公示期间,对《若干措施》有修改建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可向市卫生健康委反馈。我们将虚心采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

联系人:郭秀伟

联系电话:0635-8436772

电子邮箱:lcwjwzyk@lc.shandong.cn  

通信地址: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路7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中医医院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类医院,向中医医院倾斜,适当增加中医医院占地面积,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新院区。加强市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发挥中医药特色,提升服务品质,支持市级中医医院争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动县域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设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改善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3年内6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推荐标准要求。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或医疗共同体,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扩大中医医疗覆盖面。(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行政审批局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精品国医堂建设,实施中医药特色卫生室建设拓展工程,五年内建设400个中医药特色卫生室,到2022年,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按实际需求开展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允许具备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允许开设中医诊所(室),可以多点执业。(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行政审批局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3.强化中医药服务机构管理。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化系统,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健康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推进智慧中医院、互联网中医院、智慧中药房、中医药培训和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建设。到2022年,政府办中医医院全部接入省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省里要求。(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

4.发挥中医药临床诊疗优势。以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小儿推拿)、心病、脑病、肾病、肺病、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专科专病为重点,启动市级“十四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建立纵向中医药专科联盟,做强做大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带动特色发展。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五个全科化”建设,提升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5.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中医医院应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强化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强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到2022年,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全部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中医病床,配备中药房,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诊疗体系,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中医药系统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组建传染性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医药专家组,更好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6.强化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结合实施健康聊城行动,促进中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建设,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治未病服务站和中医药特色康复科室或中医康复中心。充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涵,推动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建设聊城“医体融合”健康促进新试点,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挥中医在养老和安宁疗护中的优势,探索建立中医医养结合新模式。(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政局 市教体局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三、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7.大力发展聊城道地药材。进一步加强阿胶、栝楼等优势药材生产种植,发展聊城道地药材,加强阿胶种驴养殖繁育基地建设,加快阿胶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8.加强中药质量监管。鼓励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支持区域中药院内制剂中心、第三方制剂室联合药企加工配制中药制剂。促进中医药非遗和学术流派保护和发展,做好名老中医验方药剂保护传承。 加大以中药饮片为主、延伸上下游市场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市文化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9.聚焦“阿胶”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进一步擦亮做强“阿胶”品牌,拓展阿胶在不同病种中的应用范围,着力打造毛驴综合开发和体验旅游两条特色产业链,培植“阿胶”产业集群,立足优势产品和核心技术,推动阿胶企业错位发展、良性发展。(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0.推动“中医药+”融合发展。立足阿胶产业特色和东阿阿胶品牌优势,推动中医治未病、康养理疗、休闲养生为主的健康服务业发展。立足温泉资源、灵芝种植和桑黄产业优势,打造温泉养生基地、中医药创新基地、保健食品生产基地,实现中医药与保健、养老、食品、旅游等业态的跨界融合,推动中医养生食疗产业化发展。(市卫生健康委 市文化旅游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1.加强中医药教育改革。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支持知名中医药院校来聊办医办学。依托聊城市各医疗机构和高校现有资源,推进聊城高校开设中医、中药、针灸推拿和中医康复等专业,着力发展中医药高职教育。加强医疗机构师承教育,用好市级优质中医药医疗教育资源,鼓励名老中医开展师带徒和基层中医骨干医师进修活动,从全市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选拔优秀的中医师作为继承人开展中医师承活动;强化名老中医药专家或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鼓励支持省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人才。(市教体局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2.实施高层次人才筑峰计划。落实水城优才工程,加大对中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遴选推荐一批国家及省市级名老中医、名中医药专家、基层名中医和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高层次人才来聊柔性合作,畅通院士、全国名中医药专家来聊发挥作用渠道,逐步扩大名中医及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数量。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计划,对接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育项目,加强与国内、省内知名中医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合作,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开展跟师培养,用5年时间,培养100名本土中医药骨干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体局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13.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支持中医药人才申报各类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试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优化完善中医药职称评价机制,在职称评审中单独设立中医药人员评审组,并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评。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鼓励制度,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

 14.弘扬水城中医药文化。擦亮“东阿阿胶”、“成无己”两张水城中医药传统文化名片,开展成无己文化传播推广活动。加强中医药理论精华和名家经验挖掘整理,系统梳理聊城中医药发展成果,开展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推进我市中医药企业文化融合中医药传统文化,促进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市卫生健康委 市文化旅游局负责)

  15.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鼓励中小学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教育活动,建立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长效机制。加强以高等院校师生、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为主体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队伍建设,在国家、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部设立中小学生开放日,逐步提高中医药传统文化科普教育氛围。(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体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16.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创新。鼓励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加大中医药科研投入,支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及疑难慢性病研究、中药新药研发和中医诊疗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等。支持中医科研成果转化,对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新获得国家或省级中医科研课题资助的中医药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在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岗位晋升、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中医药科研人员相应激励措施,提升中医药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积极性。依托聊城市中医院建立聊城市中医药研究院。在中医药领域组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开展临床医学研究,构建医学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支持东阿阿胶集团建设高层次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17.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组织举办学术交流、成果展示、文化传播等活动。开展对外交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中医药服务国际市场建设,加快发展东阿阿胶世界康养文旅产业,支持东阿阿胶、冠县灵芝、临清桑黄等特色产品走向世界。(市商务投资促进局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加强中医药工作统筹协调

18.       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受理审核,大力支持中医药传统医疗技术挖掘创新使用。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9.       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规定将适宜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和经省药监局批准的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有批准文号或者具有备案号的临床急需中药制剂,经批准后可以在我市医联体、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内调剂使用。

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在原总额控制基础上适当提升比例,县级中医医院可申请享受较同级综合医院低一级医院医保报销政策。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增加针灸、推拿、中药饮片等中医药适宜技术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种类,逐步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适当提高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针灸推拿等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90%。

2021年底前,按病种收付费的中医优势病种数量扩大到20种以上,在医保付费标准上适当倾斜。在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市医保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0.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建立符合中医医院发展规律的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政府办中医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责任。(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健康委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21.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强化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加强市、区县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各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中医药政策时,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加大支持力度。(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 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2017年《中医药法》颁布后,2019年召开了全国中医药大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室又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对今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意见措施。2020年11月25日,山东省又召开了全省中医药大会,会前还出台了山东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中医药会议精神,加快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结合当前我市中医药发展实际,起草了推动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我委于20214月20日至5月20日通过网站公开对《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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