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卫健委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计划 |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 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1 | 学校检查 |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 中小学校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 低于5%,抽 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相关教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
2 | 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经营场的 检查
| 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场所游泳、滑雪、攀岩、潜水项目行政检查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主体(游泳、滑雪、攀岩、潜水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4月-11月 | 市、县级教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3 | 宾馆、 旅店监 督抽查 | 1.宾馆、旅店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的检2.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3.宾馆、旅店取得卫生许可证情况的检查4.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5.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不 低于5%,抽 查1次
| 4月-10月 | 市、县级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4 | 养老机构监督 检查 |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 | 养老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 40%;每年抽查1次 | 4月-10月 | 市、县级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市场监管部门 |
5 | 核技术利用单 位监管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 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情况的检查 | Ⅲ类以上放射源、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等重点核技术 利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 100% | 4月-11月 | 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
6 | 城市供水水质 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 30%,抽查1次 | 9月-10月 | 市、县级城市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
7 | 娱乐场所经营 情况抽查 |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 | 文化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5% | 4月-10月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8 | 影院经营情况 抽查 | 影院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卫生管理情况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影院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 100%,根据监管需要确定频次 | 4月-10月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
9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 10%,抽查1次 | 4月-10月 |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10 |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检查 | 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检查 |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 10%,抽查1次 | 4月-10月 |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税务部门 |
11 | 医保基金使用 情况检查 |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 | 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抽查比例为3% | 4月-10月 | 市、县级医保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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