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期通过开展开放日活动、专题座谈、舆情监测等方式开展了专题性政策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分析政策实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情况
总体来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逐步满足,《实施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实施总体顺利。
二、取得成效
聊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强化政策扶持,优化服务供给,全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是全省3个示范城市之一。一是政策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我市制定出台了20多个有关托育服务的支撑文件,在土地规划、财政补助、人才队伍等方面,给政策、给补贴、给优惠,设立了普惠性公办、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补贴,落实了托育机构水、电、气、暖居民价格政策,创新实施“青年兴聊”专项托育资金补助政策,二孩、三孩保育补助高于省定标准,“真金白银”的配套措施,使收托价格下降、入托率明显提高。二是普惠托育服务覆盖面稳步扩大。我市聚焦“普惠优先、方便群众”这一目标导向,创新“四位一体”托育服务模式,大幅增加多元化服务供给,机构备案数、千人口托位数等各项指标后来居上,跃居全省前列,托育工作实现了弯道超车。联合妇幼保健机构,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支撑,推进医教医育联合发展,市县两级筹划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目前全市在建1家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县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东昌府区、高唐县开始招生,阳谷县、东阿县完成建设,茌平区、临清市、冠县正在建设;联合教体部门,以幼儿园托班为主体,大力推进“托幼一体”联合发展模式,迅速提高机构备案率和托位数,全市开设托班的幼儿园达487家,成为聊城市托育服务的中流砥柱;联合市妇联,以老幼共托为载体,实现一老一小服务一体联合,打造集养老、托育、托管等服务为一体的“水城育家”项目,目前分别在东昌府区、莘县、高唐县的大型社区打造项目试点,共提供普惠托位210个,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市县联合,以示范创建为标杆,推进市县托育产业联合。目前已创建省级示范托育机构3家、市级示范托育机构33家、县级示范托育机构57家,实现了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县(市、区)全覆盖。我市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目前共有全市托育服务机构537家,备案350家,拥有托位3.13万个,千人口托位数5.31个,提前两年超额完成《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目标要求。三是行业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我市坚持将婴幼儿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和服务指南,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建立了行业自律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加强了婴幼儿保育师资队伍建设,构建了托育保险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行多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构筑起托育机构安全防线网
三、存在问题
一是资源配置结构性失衡。全市托育机构多为私立,公办托育机构较少,特别是单位、社区承办的普惠性机构数量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家庭入托意愿,结构性供需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二是托育机构的备案率较低。全市公办幼儿园约890所,148所开设托班,备案的仅33所。3个市属开发区尚无一家公办幼儿园托班完成备案,东昌府区仅备案两家。三是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建设缓慢。东昌府区、高唐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完成备案并开始招生,阳谷县、东阿县、开发区的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完成建设,临清市、冠县、茌平区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在建设之中,还有3个县区尚未启动建设。四是托育机构运营压力较大。一方面由于出生人口连年下降,部分托育机构招生困难,托位使用率较低,托育机构运行成本高、收益低。另一方面我市对托育机构支持力度不足,仅出台了《聊城市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对公立托育服务机构和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给予5-50万的资金补助,缺乏一定地运营补贴,不能很好地解决托育机构发展经费问题。五是托育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托育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相关标准还不是十分地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科学照护、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服务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人员培养、标准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距离托育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四、整改措施
(一)健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持续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在土地、住房、财政、税收、人才、医疗等政策上,拿出更多的实际举措,推动二孩、三孩育儿补贴、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等硬核支持政策出台,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不断激发生育潜能。
(二)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市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公办托幼一体、用人单位办托、社区托育服务进程,不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多元化供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幼有所育”向“幼有善育”发展。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公办托育服务中心县级全覆盖;2023年底前三个市属开发区完成1—2家公办幼儿园托班备案,其他县(市、区)完成3—5家公办幼儿园托班备案;每个县(市、区)建成1—2家用人单位托育服务机构。
(三)推进医育结合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系统在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领域的资源专业优势,推动卫生健康与托育服务深度融合,健全婴幼儿照护指导体系,加强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强化托育从业人员培训,促进我市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优质化发展。
(四)持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定向培养,发挥好市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加快建设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二是加强综合监管,规范服务市场,消除风险隐患,守好婴幼儿安全健康底线。三是培树服务品牌,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范,积极营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下步,我市将加快构建以普惠托育机构为基础、以示范托育机构为标杆、以综合托育服务中心为支撑的主体多元、普惠安全、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实现机构备案数、千人口托位数、婴幼儿入托率、托位使用率四个提升,缓解群众“入托难”问题、减轻群众“入托贵”负担、增强群众“托得好”信心,推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提质增效,为全市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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