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聊城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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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制定背景
2021年12月14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5部门批复同意,确定山东等7个省(市)建设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根据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并于2022年4月25日经省政府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6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示范区建设是全省的十四五中医药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列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内容。据此,我委牵头制定了《聊城市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进行了部门会签、挂网公开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方案》(鲁政办〔2022〕67号)等制定。
三、出台目的
构建我市中医药治理体系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助力山东省国家中医药改革示范区建设。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了四个实现一个打造的具体目标,即实现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实现县级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宣教基地全覆盖,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打造东阿阿胶、冠县灵芝等聊城市中医药产业品牌,形成一批改革创新经验并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我市中医药发展整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建立健全中医药治理体系方面:公立中医医院全面执行和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建入章”工作。不断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构建市县两级领导有力、衔接通畅、中西医并重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中医药工作投入力度,落实中医投入倾斜政策,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
巩固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方面:推进市县中医医院新院区规划建设,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做好市县中医医院完成等级复审,抓好县级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四有”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建国家及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试点等工作。
加大医保支持倾斜和改革力度方面:深化中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需要及时调整中医诊疗项目价格。扩大中医药药品支付范围,支持中成药创新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颗粒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中医倾斜,稳慎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系数。
创新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加强中医住院医师师资培养,加大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和引进力度,培养本土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快推进聊城市中医药研究院建设。
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机制方面: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中医药名医遴选机制,健全改进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和科技评价标准,优化完善中医药职称和科研立项评价机制,构建中医思维、临床能力(专业技能)和社会认可度“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
加快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深化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或县域医共体建设,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精品国医堂建设,实施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建设拓展工程,推进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
加大中医药文化弘扬推广力度方面:擦亮“东阿阿胶”“成无己”两张名片,培育树立我市中医药文化品牌,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行动”,开展“中医药伴我成长”行动等工作。
推进中医药产业蓬勃发展方面:打造聊城中医药产业品牌,推动中医药向养生保健、康养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跨界延伸,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服务有机融合等工作。
五、关键词诠释
1.“两专科一中心”,即两个中医优势专科和一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2.“四有”,即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
3.“六进行动”,即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进养老机构。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具体联系人:王佩瑞
咨询电话:0635-843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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