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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正县级)苏玉凤对《聊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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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7:13:08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领导干部解读: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正县级)苏玉凤对《聊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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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苏玉凤,女,汉族,197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正县级)。

近年来,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各部门支持下,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为目标,立足新时期新发展要求,全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基本满足全市人民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但是工作中面还临着院前医疗急救运行经费无保障、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制定《管理规定》是推动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深入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切实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我市院前急救体系自2006年7月份全市联网运行以来,年均受理急救电话42万余次,派出车辆11.5万余车次,救治患者9.8万人次,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率100%,三分钟出车率97%。截至目前全市网络内急救站增至59家(其中,基层急救站19家),使急、危、重症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治,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目前我市没有相关规定可以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事业的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秩序,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有必要制定本规定。

二、文件起草的过程。

《规定》在起草过程中,在全市各急救站公开征求院前急救人员意见,网站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通过正式公函征求市发改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意见,根据多方意见予以完善修改并通合法性审查,最终联合出台了本文件。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六部分,包括总则、体系建设、急救规范、急救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总则包括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院前医疗急救概念、原则、性质、经费保障、主管部门工作职责等;体系建设包括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构成,市120指挥中心、网络医院、急救站(点)及社会、公民相关职责及管理相关要求等;急救规范包括120专线相关要求、120指挥中心与急救站(点)工作要求及出诊规范、禁止行为等;急救保障包括政府及各级部门对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法律责任主要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个人在院前急救方面的管理职能;附则为办法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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