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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3第17期)
时间:2023-12-13 10: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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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结果信息公开
序号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处罚结果救济渠道日期
1聊卫医罚〔2023〕005号聊城市人民医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未按规定封存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七)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0000元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个月内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23/12/8
2聊卫医罚〔2023〕006号侯某某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30000元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个月内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23/12/8
3聊卫医罚〔2023〕007号聊城市人民医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且在2021年6月30日、2021年11月17日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被行政处罚过2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50000元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个月内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23/12/8
4聊卫医罚〔2023〕008号杨某某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栽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0000元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个月内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23/12/8
5聊卫医罚〔2023〕009号郭某某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栽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0000元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个月内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23/12/8
6聊卫医罚〔2023〕010号魏某某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栽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10000元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个月内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23/12/8
7聊卫医罚〔2023〕011号聊城市人民医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栽量基准(2022版)》第一百六十条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罚款50000元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  6个月内向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20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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