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结果信息公开 | |||||||||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日期 |
1 | 2024003 |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草园小学 | 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 黑板照明未设荧光灯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 |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警告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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