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42163号提案(关于杜绝医院内就诊医院外购药的提案)的答复
建议人 徐海霞 建议时间 2023-03-25
建议内容

关于杜绝医院内就诊医院外购药的提案

 

    走访各大医院的ICU病房家属等候区,很多的重症患者家属每天都在重复的自费从医院外药房购买不同的药品,其中以白蛋白居多,并且其价格不扉,每瓶在400元左右,1天2瓶,此项自费每天800元,如住院10天,则自费8000元。出院结算时医保、农合均不予报销,因未纳入住院清单,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也不给予报销,给患者家属增加负担,违背了国家设立医保和商业保险的初衷。

其实医院让患者家属自费购药,也实属无奈,医院不敢引进高价医保药,原因有两点:

首先,医院需要控制成本。在大家的认知里,好像只要是在医保目录里的药,就能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但事实并非如此。医保每年能给到的报销总预算是有限的,而这些预算,会分配到每个医院,医院会再分配到各个科室。如果医院的医保报销超了额度限制,那超出的费用就要由医院自己承担了。虽然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但毕竟不是公益组织,也要考虑生存和发展。所以为了控制成本,医院会限制进入医保目录的高价药,毕竟医保总额就那么多,如果少部分高价药占额高了,就没办法体现就医公平了。

其次,医院有药占比考核,以前医院为了营收,经常出现过度医疗的问题。设定药占比考核后,乱开药的现象是减少了,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医院为了防止药占比超标,会限制供给高价医保药,让病人去药店自费购买。毕竟,有些高价药一瓶就要上万块,提供的多了,药占比分分钟就超标了,医生会被处罚,医院也很难办。

同时患者家属自费在院外购买的药品还有以下隐患:

1、药品的质量没法把关。现在是患者按医生要求的处方去买,但到底是否合格没有人鉴定,如出现假药,对病人岂不是雪上加霜。

2、用不完的自费药品如何处置。自费药品都提前买了交给医生,但如果患者不幸病逝,当天的自费药品没办法办理退药,造成患者家属资金浪费。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开展阳光采购,保障医院内部药品耗材正常供应。根据近几年临床采购使用情况,制定各类药品库存阈值,严格药房库存管理,不断提高药品库存信息准确性,定期开展库存监测,对药品短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实现预警端口前移,保证临床用药有效供应。

2、制订合理的药占比考核。由于各科室情况不同,疾病病种不同,用药多少不同,医院内部药占比考核,要分科室及病种情况,参照临床路径等,对处方进行点评,参考近三年的实际情况,加上一直让患者自费的药品,合理制订各科室的药占比。同时对药占比考核要正向引导,有奖有罚,降低有奖,超过处罚。

3、积极建章立制,严厉打击院外违规采购行为。医保和卫健部门高度重视广大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狠抓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建章立制,严厉打击医务人员介绍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违规行为。明确规定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药品,在医院没有适合患者使用的药品时,方可允许患者外购,严肃查处推荐患者到院外药店购买药品或医用耗材行为。

4、以满意度调查为机制,强化行业作风监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市卫健部门将医务人员是否推荐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或医用耗材行为列为满意度重点调查内容,通过满意度调查结果,实时跟进督促医院加强医务人员行业作风监管,严惩医务人员不良行业作风行为。市卫健部门及各级医疗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违规采购药品(耗材)举报电话、12345平台监督等方式,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医院违规院外采购药品(耗材)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调查核实,违规必究,违规必处。


答复时间 2023-08-30
办理类型 未解决
办理情况

尊敬的徐海霞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2163号提案《关于杜绝医院内就诊医院外购药的提案》已收悉,经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后,现就您的建议逐条答复如下:

一、开展阳光采购,保障医院内部药品耗材正常供应。根据近几年临床采购使用情况,制定各类药品库存阈值,严格药房库存管理,不断提高药品库存信息准确性,定期开展库存监测,对药品短缺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实现预警端口前移,保证临床用药有效供应。

1、为常态化做好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工作,已建立了覆盖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相关医疗机构可根据本机构的药品使用及库存信息及时填报系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收到短缺药品信息时,可及时协调,做好药品供应保障工作。

2、为做好药品采购工作,缩短药品流通的过程,根据《关于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鲁医保发〔2019〕66号)建立了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目前采购平台已覆盖我市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通过平台联通药品供应企业,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采购平台提报所需药品后,由物流企业直接配送到医疗机构,大大提高了药品供应保障的便捷性、及时性。

二、制订合理的药占比考核。由于各科室情况不同,疾病病种不同,用药多少不同,医院内部药占比考核,要分科室及病种情况,参照临床路径等,对处方进行点评,参考近三年的实际情况,加上一直让患者自费的药品,合理制订各科室的药占比。同时对药占比考核要正向引导,有奖有罚,降低有奖,超过处罚。

根据《关于印发<聊城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医保部门要建立普通疾病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慢性精神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根据DRG付费相关要求,医保对医疗机构按照疾病诊断分组打包付费,不再区分费用类别,目前DRG付费正推广中,将逐步取代药占比考核指标。

三、积极建章立制,严厉打击院外违规采购行为。医保和卫健部门高度重视广大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狠抓行业作风建设,积极建章立制,严厉打击医务人员介绍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卫生材料等违规行为。明确规定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规定,合理使用药品,在医院没有适合患者使用的药品时,方可允许患者外购,严肃查处推荐患者到院外药店购买药品或医用耗材行为。

    为进一步做好行业作风建设,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已明确要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妇幼保健机构、中医机构)设立多渠道投诉部门及投诉电话,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患者意见箱;制定患者投诉流程,并把流程图上墙,贴在醒目位置,方便患者投诉及提出建设性的建议;规范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受理患者或家属的投诉,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医患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和谐关系。当患者发生被要求去院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时可以通过12345、院内投诉、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等多种方式反应问题。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8月30日

 

 

 

 

联系科室及电话:医政科 江士国   0635-8438191


主办单位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