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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聊城市院前急救收费标准的情况说明
11371500MB2862800K/2023-4431149
2023-06-13 09:34:50
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聊城市院前急救收费标准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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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救护车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各种急、危、重症病人的安全转运问题。为了合理高效使用救护车,物价部门核准了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项目主要包括:院前急救费、救护车费、监护费和其他检查、治疗、药物、耗材等其他医疗费用。

我市院前急救的收费标准是根据2020年7月1日聊城市医保局制定的《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表》,其中综合服务类第1104项院前急救费计价标准为:三级医院55元、二级医院50元、一级医院45元,且不能用医保支付。包括内脏衰竭、外伤、烧伤、中毒、溺水、电击等现场急救,不含化验、特殊检查、治疗、药物、血液费用。

第1106项救护车费用计价标准为:救护车费(监护费用除外),10公里起步,超过10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监护费用加收8元/小时。

在救护车上抢救病人时所采取的医疗急救措施如吸氧、清创、静脉穿刺、心电图检查以及使用一次性耗材等产生的费用按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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