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卫生健康委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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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填表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名称及文号 | 清理进展 | 废止/修订理由 |
1 | 规范性文件 | 批转地区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全区计划外生育费征收、管理和使用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聊行办发〔1993〕59号) | 已废止 | 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不相符 |
2 | 规范性文件 |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求及计划生育事业费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聊政办字〔2012〕108号) | 已废止 | 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精神不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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