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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
时间:2023-04-17 17: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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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关于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2022年11月1日以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和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年老奖励扶助新政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一、奖励扶助对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独生子女父母;

3.退休时间:2022111日后退休;

4.退休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

(二)申请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19331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独生子女父母;

4.年满60周岁;

5.无用人单位的城镇居民。

三、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退休证(单位退休提供);

5.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

2.居(村)委会初核;

3.街道(乡镇)级初审上报;

4.县级审批确认。

五、奖励扶助标准

1.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2.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扶助标准:每人每月80,从申请获得批准年度纳入奖励扶助。

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

1.子女数增加(包括再生育、收养)后,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

2.本人死亡的;

3.其他应退出奖励扶助情况。

七、咨询电话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0635-8510561

东昌府区卫生健康局:0635-8419190

茌平区卫生健康局:0635-7128851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0635-7101813

冠县卫生健康局:0635-5105527

莘县卫生健康局:0635-7127018

阳谷县卫生健康局:0635-7131803

东阿县卫生健康局:0635-3276078

高唐县卫生健康局:0635-6028620

市卫健委开发区办公室:0635-8512692

市卫健委高新区办公室:0635-8507307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卫计局:0635-71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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