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实施细则》、《聊城市医院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2026年1月15日至17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冠县新华医院、阳谷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医院现场复审工作。综合不定期检查、医院整改落实情况,经审核,拟延续冠县新华医院、阳谷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3月17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聊城市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635-8438191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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