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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冠县新华医院、阳谷县人民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6-03-11 09: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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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实施细则》、《聊城市医院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2026年1月15日至17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冠县新华医院、阳谷县人民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医院现场工作。综合不定期检查、医院整改落实情况,经审核,拟延续冠县新华医院、阳谷县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311-317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聊城市医院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635-8438191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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