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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完成认定2019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
时间:2019-04-22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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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聊城市2019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历时3个月,全面完成。期间,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摸底调查,统一口径,把控时限,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录入。  

  据统计,2019年,聊城市奖扶对象共31912人,其中新增奖扶对象1948人,较往年增长6.21%;特扶对象共2053人,其中新增386人,较往年增长22.2%。届时,奖扶资金将按照80元/月/人、伤残家庭特扶资金650元/月/人、死亡家庭特扶资金750元/月/人的发放标准发到每位对象、家庭手中。  

  据悉,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周岁。特别扶助对象也需同时符合四个条件:1、一般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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